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726次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签署的《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将其依法享有的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全部债权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依法转让给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还义务。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还款的账户如下,户名: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901015480000572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如沟通还款事宜,请与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115-2201】。
如有疑问,可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原贷款经办行联系、确认。
特此公告。
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26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