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简称“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与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青岛”)签署《个人经营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协议》,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所列个人经营性贷款账户项下全部债权(简称“标的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转让给中信青岛。依据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通知附表所列借款人及相关负有偿还义务或担保义务人。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作为上述标的债权的出让方以及中信青岛作为上述标的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和相关义务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如有),自公告之日起,向中信青岛指定收款账户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中信青岛指定还款账户的信息如下(注:以下公告清单数据仅为截止至2026年5月31日的数据):
账号:69010154800005721;
户名: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为使中信青岛得以正常行使标的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中信青岛提供借款人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相关账户信息、贷款信息、经借款人自身授权的其他相关必要信息等)。中信青岛承诺依法依规获取前述个人信息,并且承诺继续按照原贷款文件约定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来处理前述个人信息。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和中信青岛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该等个人信息的知悉和使用范围,借款人的信息将被妥善保护。
如您对本通知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沟通还款事宜,请与中信青岛咨询:
联系人: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001152201。
特此通知。
出让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受让方: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