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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个人类金融不良业务清收处置外部服务商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浏览:501次

一、招募公告简介

依据银保监会出台的《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资产”)已启动批量个人不良贷款清收业务,为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具有个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能力的服务机构。后续我司将依据各服务机构在区域、擅长领域、经验等方面情况进行分类匹配个人不良资产债权,通过内部评选进行委托清收。

二、招募对象

拟准入的对象为在个人不良资产债权处置方面拥有相关经验,对于个人不良贷款项目具有成熟或特色化的处置方案,与相关金融机构及个人不良资产生态圈的其他参与者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技巧和资产处置能力的催收机构、科技服务等各类服务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服务商、法律机构服务商。

三、机构准入要求

(一)处置服务商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在境内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代理贷款催收业务、账务提醒、金融业务外包或类似表述内容(具体参照但不限于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商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之一;提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所需的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与存储支持、人工智能应用、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等与公司委托的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

3、原则上需具有至少1家(含银行、股份制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互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作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4、具有固定的、安全设施完善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完备的计算机作业处理设备,应使用青岛资产认可的催收管理系统,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催收记录,催收记录可供调阅查证。

5、具有成熟完善的投诉预警、突发事件解决流程机制、信息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等相关制度。

6、具有稳定的催收作业团队及催收从业人员,同时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及危害社会的不良行为。

(二)法律机构服务商

1、律所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满1年,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

2、总体业务素质过硬,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具有成功处理个人类金融不良资产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

3、具有良好的办公作业职场,律师团队需提供至少3名(含)以上执业时间超过三年的专职律师的律师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

5、具有广泛、良好的协调能力和代理批量个贷案件的能力。

6、具有成熟完善的投诉预警、突发事件解决流程机制、信息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等相关制度。

(三)禁止准入

1、存在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出让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资产包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3、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保证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5、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不适宜作为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处置主体的情形。

6、被列入公司黑名单。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

请各意向服务商按照附件1(青岛AMC个人金融不良业务服务商入库资料清单)所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意向服务商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在后续合作中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我司可立即终止合作。

请各服务商报名后保持联系人手机畅通,我司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资质、代理能力和资源优势等因素,适时通知意向服务商进行项目尽调安排或面谈。

(二)指定报名邮箱、地址和咨询电话

报名邮箱:jddcuishou-ruku@jd.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格式:青岛AMC服务商招募-机构全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1号

咨询电话:程泉 18763009420

   

五、其他说明

1.原已入库机构无需重新递交材料。

2.以上内容不构成任何委托清收处置的邀约或承诺,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本招募公告长期有效。

 

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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